世界周刊 2016年9月11日 问答

问答 1. 2.


问答 1.

来自中国的偷渡者,美国公民母亲已于2014年为我递交申请,还有一份2005年的旧劳工纸申请案,是否符合扩大法案要求?

我来自中国,2004年从墨西哥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边境偷渡入境。我找到厨师的工作,并于2005年通过雇主的担保申请绿卡,2008年我的I-140申请得到批准,但是由于无法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不得不停止申请。因为如果我离境,将10年不得再入境美国。我现在已经不在当时的饭店工作了。我看到了新的I-601A扩大法案,我很激动。我母亲是美国公民并于2014年申请我。我仍然单身。她身体情况很差,需要我供养她生活。我想这应该很好的证明,如果我离开美国,她将遭受极度困难。您认为呢?我的案子需要等多久?我和移民局或警方没有任何麻烦。

李律师答,

照你母亲为你申请成年未婚子女的F-1类别,你至少要需要再等5年。这是因为2016年9月份的签证排期表才排到2009年9月15日之前递交的申请案。另一个选择是你可以试著通过新雇主递交另一个劳工纸申请。尽管中国的技术劳工、专业人员EB-3类别的签证的排期才排到2010年1月1日之前递交的申请案,然而你于2005年已经得到I-140批准,这对你很有利,因为你递交新的劳工纸/I-140申请时可使用你2005年的旧排期。如果案件批准,你的优先日期将会在你I-140批准时排到,而你的案子大概只需要2年时间就能完成。在I-601A豁免申请时,你母亲需要靠你供养生活会是一个非常好的理由。

 

问答 2.

来自台湾的逾期拘留者,有硕士学位,哥哥是美国公民,父母是永久居民,是否有资格申请I-601A扩大豁免?

我来自台湾,2013年通过免签证方案来到美国。在台湾,我拥有机械工程硕士学位并有几年的工程工作经验。我没有回台湾,现在也没有身份。我哥哥于2014年成为美国公民并申请担保了我的父母,我父母于2015年持绿卡来到美国。我哥哥和父母都没有申请我。我看到新I-601A豁免可以通过永久居民父母的极端困难来申请。我现在可以申请吗?

李律师答,

我假设你未婚,因为永久居民的父母只能申请未婚子女。若是如此,看来你符合扩大法案的要求的。但是,根据2016年9月份国务院公布的移民排期表,父母申请年龄超过21岁的未婚子女的F-2B类别,将需要大约等6到8年的时间,因为现在排期才排到2010年2月1日之前递交的申请案。如果透过F-4类别-美国公民哥哥为弟弟申请,则需要大约等14年,因为现在台湾的申请案只排到2003年10月8日之前递交的案件。

你应该试著寻找一个需要你学历和工作经验的雇主来为你申请劳工纸和绿卡。这样会快很多,台湾出生的人,申请大概需要等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九月份的移民排期显示拥有高等学历的EB-2类别(十月份的签证排期可能会前进很多),签证排期已经排到2014年2月1日之前递交的申请案,而技术劳工、专业人员EB-3类别,移民签证排期已经排到2016年5月1日之前递交的申请案。

问答 3.

合法永久居民的母亲于2012年为我申请移民,美国公民哥哥也曾在2005年申请我。我有资格申请新的I-601A扩大豁免吗?

我于2002年持B-2签证来到美国, 后来转换身份为F-1学生和H-1B签证。但是我在2009年失业了,自此以后我一直都处于非法的身份。我是单身,我母亲是合法永久居民,她在2012年帮我递交了申请。我的哥哥是美国公民他在2005年为我递交了申请。我没有被驱逐出境的历史或者犯罪的问题。

李律师答,

根据I-601A的扩大豁免的规定,你具备申请资格。但是, 你必须等到其中任一个申请的优先日接近排到才可以递交I-601A豁免申请,这项豁免以会对你母亲造成极端痛苦为基础。

I-601A 只有在向全国签证中心(NVC)缴纳移民签证申请费用后才可以提交。 NVC只会在国务院刊登的每月签证表的”递交申请日期” 排到后才开始处理案子,这与移民签证可被批准的“最终批准日期”不同。 2016年9月份,F-2B美国永久居民申请未婚成年子女类签证的“递交申请日期”为2011年2月8日(除墨西哥和菲律宾以外的所有国家),F-4美国公民的兄弟或姐妹类签证的“递交申请日期” 为2004年6月15日(除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其他所有国家)。我假设,你需要等待一到两年的时间,等其中任何一份申请的“递交申请日期” 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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